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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国际注册注册费和规费表


1.仅属协定的国际申请      瑞士法郎
    应支付下列注册费并将适用十年:
1.1.基础注册费(协定第8条2)
(a))
1.1.1非彩色图样 653
1.1.2彩色图样 903
1.2超过三类以上每类商品和服务的附加
      注册费(协定第8条2)b)) 73
1.3.每一被指定的缔约国的补充注册费(协定第8条2)c)) 73

2.仅属议定书的国际申请
    应支付下列规费并将适用十年:
2.1.基础注册费(议定书第8条2)
i))
2.1.1.非彩色图样 653
2.1.2彩色图样 903
2.2.超过三类以上每类商品和服务的附加注册费(议定书第8条2))
ii))
     除非仅指定需交纳单独规费(见下面2.4)的缔约方(见议定书第8条7)a)i))73
2.3.每一被指定的缔约方的补充注册费(议定书和第8条2)iii)),指定缔约方是收取单独规费的除外(见下面2.4)及议定书第8条7)a))该项单独规费 的 73

2.4.指定应交单独规费(而不是一项被注册费)的缔约方时的单独规费:(见议定书
第8条7)a))该项单独规费的.

3.同属协定和议定书的国际申请
    下列规费应支付并适用十年:
    3.1.基础注册费
3.1.1.非彩色图样 653
3.1.2彩色图样 903
3.2超过三类以上每类商品和服务的附加规费 73
3.3.无需交纳单独规费的每一指定的缔约方的被注册费 73
3.4.每一指定的需交缴单独规费的缔约方的单独规费(见议定书第8条7款a)),除非指定的国家与原属局所属国家均受协定约束(这时,应缴纳补充注 册费);单独规费的数额由第一相关的缔约方确定.

4.商品和服务分类不规范.
    应当缴纳下列规费(第12条1)b)):
4.1.商品和服务未分类 77+4(超过20个词每词另加收的)
4.2.申请的分类中有一个或多个词不正确 20+4(每个错误的词加收的)

     如果,根据本项就一国际申请应交纳的总金额不足150瑞朗,则无需付费.

5.国际注册的后期指定.
    需缴纳下列规费并将适用于自指定生效之日到该国际注册终止之间的这一时期:
5.1.基础注册费 300
5.2.在同一申请中每一指定的无需缴纳单独规费的缔约方的补充注册费(该费用适用于10年的剩余时间). 73
5.3.需交纳单独规费(而不是一项补充注册费)的每一指定缔约方的单独规费(见议定书第8条7)a))该单独规费的金额由相关的第一缔约方确 定.

6.续展
    需缴纳下列规费并将适用十年:
6.1.基础注册费 653
6.2.附加注册费,除非续展仅对指定的需缴纳单独规费的缔约方有效. 73
6.3.每一指定的无需缴纳单独规费的缔约方的补充注册费. 73
6.4.每一指定的需缴纳单独规费的缔约方的单独规费(非补充注册费,见议定书第8条7款a)):该单独规费的金额由相关的每一缔约方确定.
6.5.使用宽展期的附加规费: 根据6.1项缴纳应交规费金额的50%

7.变更
7.1.一项国际注册的全部转让 177
7.2.一项国际注册的部分转让(对某些商品和服务或对某些缔约方) 177
7.3.继国际注册之后注册人申请对商品和服务的删减,倘若,如果该删减作用于多个缔约方,则对于这些缔约方情况相同. 177
7.4.在同一份申请中,要求对一个或多个国际注册注册人的名称和地址进行变更. 150

8.有关国际注册的信息资料
8.1.对一个由国际注册形势的分析所组成的国际注册簿的摘要(详细的摘要)三页以内 155三面以上的每一页 10
8.2.由一个国际注册所有公告和驳回通知的复印件组成的国际注册簿摘要(简单的摘要).三页以内 77三页以上的每一页 2
8.3.同一个国际注册的一份书面证明或信息资料 77
      对每一份追加的国际注册,如果在同一份申请书中申请相同的信息资料. 10
8.4.一项国际注册公告的单行本或影印件每页 5

9.特别服务
    国际局有权就加急服务和未由本注册费和规费表含括的服务收取规费,数额由其自行规定.

指定收取单独规费国家的收费标准
(20019)
(单位:瑞士法郎)
基础注册费:653;903(彩色)

项目\国家

英国

丹麦

挪威

芬兰

瑞典

冰岛

爱沙尼亚

指定申请

首一类

454

 

300

 

198[231]

239

291(364)

三个类以内

 

487

 

255(332)

 

 

 

每增加一个类

126

124

120

94

82

50

104

续展

首一类

504

 

250

 

198

239

291(364)

三个类以内

 

487

 

273(370)

 

 

 

每增加一个类

126

124

120

143

82

50

0


项目\国家

格鲁吉亚

日本

土库曼斯坦

希腊

新加坡

澳大利亚

指定申请

首一类

324

1337

320

94

260

381

三个类以内

 

 

 

 

 

 

每增加一个类

128

1262

160

23

260

347

续展

首一类

324

2354

320

94

183

254

三个类以内

 

 

 

 

 

 

每增加一个类

128

2354

160

23

183

127

* 新规费2001年9月1日生效

注: 1.圆括号中数字为集体商标收费标准
2.方括号中数字为图形商标收费标准
3.单独收费的标准不是固定的,国际局将根据汇率的变化或者应单独收费国因国内收费标准变化的要求及时将各国新的单独收费标准通知各成员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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